第74章 该死的土豪

    孔大小姐生活极其奢侈,平日里对穿戴极其讲究,完全是一副贵族大小姐的派头。【超人气小说:淡陌文学网

    每天早餐她要喝燕窝汤,并配有各种专门从香港空运来的高级点心。午餐则至少是六菜两汤。

    化妆用的香水、脂粉、唇膏一律是法国货,洗澡粉用的则是英国的。

    衣服一天一换,一件衣服从来不会穿第二次,而且有时候她一天还要换好几次衣服。

    因此,虽然她此次的上海之行虽说是隐秘行动,但看她现在这模样根本没有隐秘之意,光是拎包提箱的仆人就有二十多个,箱子里装的都是她的日常用品,比如各种时髦的衣服帽子与化妆品、零食零嘴什么的。

    甚至连羽绒丝被都有,她不会用酒店的被子,只用她自己的,牙膏牙刷等就更不用说了。当她入住上海的酒店套房的那一刻,套房里的东西除了房子和床架,几乎全部都换成她自带的。

    没见过孔大小姐的生活,你根本不知道她的生活到底有多奢侈。

    本来沈默还对这位据说在历史上没做过什么恶事的大小姐还稍稍有点好感的,但是在见到她的生活状态之后,那点好感就消失殆尽了。

    哪怕孔大小姐自身对政治不感兴趣,只喜欢文学艺术,并未直接参与孔家的一系列的事。

    而更要命的是,朱绍良还给沈默下了命令,要他负责孔大小姐在上海时的安全问题,不服从就是抗命。

    “周中校,你似乎不开心?”正在商场里挑选衣服的孔大小姐似乎也看出了沈默心情有些不好。

    沈默毫不客气的暗讽道:“现在上海正在打仗,每天都有无数战士在前赴后继的与小鬼子血拼,也有无数人失去性命。《宇宙冒险推荐:书易小说网》我觉得上战场去多杀几头鬼子比保护你去逛街购物更重要。”

    孔令仪:……

    孔令仪心里有些不舒服,她从生下来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甚至被姨父和小姨当成干女儿,还从来没有没有一个人敢大声对她说过话,更不要说违逆她的意思了。

    沈默还是第一个毫不在意她的家世,对她如此不客气的人,这让孔大小姐不舒服的同时,也有种新鲜感。

    “你能不能和总司令说一声,让他派其他人来保护你?”

    “其他人我不放心。”孔令仪说完,又再次转身去挑衣服。

    在见过沈默一拳就把竹内结斗打飞出十几米外后,孔令仪才知道沈默到底是多么能打,他不仅枪法奇准,身手也是顶级的。

    孔令仪身边也有保镖保护,而且都是练过武的,男女都有。但是那些人根本做不到沈默的程度,不要说把一个一百多斤的人打飞出十几米了,连打飞都难以做到,这让她对那些保镖很失望。

    而且沈默可不止是身手好,他的飞刀也非常厉害。昨天孔令仪都还意识到危险,沈默的飞刀就扎穿了竹内结斗的两只手掌了。

    可以说,沈默这个男人身上浑身都是宝,只可惜长得平凡了点,如果再帅点就完美了。

    “这件衣服怎么样?”孔大小姐拿着一套西装过来,在沈默身上比划。

    沈默后退一步,说道:“不适合我,我只喜欢穿迷彩服。”

    “太土了。”

    “能保命。”

    “这不是让你上战场时穿的,而是跟在我身边,保护我时穿的。”

    孔大小姐道:“换上。”

    沈默漠然以对。

    “你不换上,我就跟我姨夫说,把你调到我身边当保镖。”孔令仪道。

    沈默有些厌烦的道:“大不了我辞职不干了,自己干。本来我加入国军也只是因为有个身份能让我自由出入战场罢了。”

    “你就这么不待见我吗?”

    “我没时间陪你玩。”

    “如果你换上这套西装,我明天就离开,等我走后,你就可以去杀鬼子了。”孔令仪说道:“快点,快点啦。”

    沈默虽然有些不愿意,但为了把孔令仪早点打发走,也只能换上西装。

    “不错呢。”等沈默换上西装之后,孔令仪眼睛顿时一亮。

    换上西装的沈默比穿着土得掉渣的灰色迷彩服精神多了,看起来也顺眼多了。而且沈默长得身高肩宽,简直就是一个合格的衣服架子。若是再帅点就好了。

    “打包,所有同款式的西装,每个颜色打包三套。”孔大小姐一挥手,豪气的道。

    沈默:……

    该死的土豪。

    “沈先生!”一个惊喜的声音从沈默背后传来。

    沈默身体微微一僵,他易容了还有人能认出他来?

    沈默因为有危险感知,只要两百多米内的危险他都能感应得到,因此虽然现在他是孔令仪保镖,但他也无需保持警戒,若是附近有危险,不等危险靠近,他就能提前发现并处理了。这也是孔令仪非要他当随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