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法庭上信誓旦旦的不承认借钱的事情,导致法院判处了张耀败诉。
他的态度已经很明确,想要见势不对转口承认已经来不及。
剩下的,就是坐实这个事情。
在警察的问讯中,张耀并没有任何添油加醋,只是陈述了事实。
他也把在法庭上呈堂的转账记录、通话的监控视频都给了警察看。
法院没有调查的职能,只负责看证据给结果。
这些证据虽然不能作为判定赵福川确实跟他借了钱的证据。
但是,可以作为警察查案的依据。
另一边,赵福川也在接受问讯。
“警官,那都是张耀胡说八道,你们可千万别相信他。”
“那个人脑子有问题,我刚刚才打官司打赢他的。”
因为心虚,赵福川心里非常不踏实,一直在喋喋不休的试图证明自己是无罪的。
问讯的警察就道:“你们的庭审纪录,我刚刚也都看了。”
“法官认定他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你们之间有借贷关系,这我们也认为没有问题。”
听了这话,赵福川心里踏实了不少。
然而,警察跟着就道:“但是,无论是张耀还是另外的李志成和王权林。”
“都有明确的转账记录,确实分别给你转了20万、17万、13万,共计50万。”
“你说你们不是借贷关系,那还请你说明一下,你们之间是属于什么性质的账务往来?”
赵福川听到这个问题,顿时傻眼了,彻底愣住了。
警察怕他没有理解,接着又道:“也就是请你解释一下,他们为什么会给你打钱?”
在法庭上,张耀为什么会给赵福川转账这个问题并不重要。
如果辩称“如果我不是/没有借他钱,那为什么要给他转钱”是行不通的。
赵福川完全可以不回答这个问题,借口都不用找。
但是面对警察的调查,这个问题那当然就是逃不开的了。
而且,就算找借口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