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激辩后,在莫璃和洛晴的精彩发挥下,张耀逐渐占了上风。
双方都没什么新词了,该说的都已经说完。
法官就道:“我们法院还是以人为本,这个案件呢又比较特殊。”
“在本庭宣布判决之前,我还想多问一句,你们双方有调解的意愿吗?”
如果能够握手言和,那才是最好的。
法官先问张耀,“原告,你的意思呢?”
张耀站起来,道:“审判长,我愿意尊重法庭的决定。”
“如果被告愿意弥补我的损失,帮我重新装修、更换家具和汽车。”
“那么我愿意谅解被告,并且承诺可以把别墅借给剧组继续拍戏。”
如果早知道事情会走到这步的话,5000万的时候剧组和云视网一咬牙就会同意。
现在已经让物业代替赔了473万,缴了70万的罚款。
还要再拿1.5亿出来,那这个剧的总投资就奔着3个多亿去了。
要知道这是一部网剧,算上宣发超过1个亿的投资预算已经是非常高昂。
额外再加1.5亿,那差不多已经可以去拍一部大制作的电影了。
重点在于,如果这1.5亿投进去,那最后能不能赚回来?
就算能赚回来,又还能赚多少?
从导演、编剧、演员的角度来说,他们也是愿意跟张耀和解的。
片酬已经收了钱他们已经赚到,剧集广受好评可以让他们继续赚取名望。
对云视网来说,最终剧集最终没有盈利多少,但至少赚到了流量。
对于网站往后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但是,云讯集团不同意。
堂堂云讯集团要跟一个网红低头?
他们怎么可能放得下身段。
对于一个一年能赚2000多个亿净利润的庞然大物来说,《豪门》只是微乎其微的投资。
仅仅只是,无数个项目中的一个而已,砍了也就砍了。
这边损失了一点,那边还可以赚回来,凭什么要跟一个网红低头?
最终的结果自然是,被告拒绝调解。
不过嘛,这就对了,他们要是真愿意接受调解,张耀哪还会表现得这么慷慨。
毕竟今时不同往日,这段时间一众主创上蹿下跳,他也受够了。